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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7:59:00 股吧网页版
核力欣健: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2806 证券简称:核力欣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核力欣健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杭州核力欣健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核力欣健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目的和依据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董事会的经营
管理职能,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保障董事会会议程序的合法性,保证董事会决议得到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杭州核力欣健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 审议除须经股东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9、 审议除须经股东会审议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0、 审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11、 决定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但不超过40%的融资方案。总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融资方案由董事长审批。若董事长为关联方,则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2、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3、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选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4、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5、 负责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
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16、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7、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8、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9、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20、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以及股东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在职权范围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不得代替股东会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和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决议。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董事长认为必要的;

(2)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3) 监事会提议时;

(4) 总经理提议时;

(5)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6)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在保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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