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06
关于对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075 号
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喜迎门)董事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主营白酒、红酒的批发、解酒饮料销售和品牌运营。2020年,你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涉及持续经营能力、往来及或有事项、存货。若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将触发强制终止挂牌。2021 年,你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涉及持续经营能力、往来及或有事项、税费事项。
你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102,210.66 元、
2,597,205.52 元、526,914.13 元和 109,166.38 元,净利润为-2,065,384.18元、-913,652.58 元、-1,550,303.20 元和-5,339,893.67 元,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且持续亏损。本期及上期的年审会计师均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请你公司结合在手订单、客户拓展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说明对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措施、有效性及具体落实情况,并说明本年度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关于往来及或有事项
你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付江峰 827,708.32 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及上期的年审会计师均表示,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知,公司与付江峰借款纠纷案及许秀华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均已终审判决,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师无法核实上述往来款项的真实准确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请你公司:
(1)说明对付江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背景、款项性质、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2)说明与付江峰借款纠纷案及许秀华的股权转让纠纷案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金额、案由、判决结果、是否已实际履行赔偿义务或收到赔偿款项等,并说明公司未能进行账务处理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3、关于存货
年报披露,2021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15,782,087.30 元,本期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642,355.96元,账面价值为15,782,087.30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87.70%,且存货库龄较长。上期年审会计师表示未能提供盘点日的存货明细及报表日至盘点日的存货进销存明细,致使无法实施现场监盘程序,无法对报表日存货的真实性及账面价值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请你公司:
(1)说明存货的具体内容、库龄、储存方式及保质期限,是否存在超期变质商品,并说明存货库龄较长、长期未能出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公司收入利润实现情况、产品保质期限、可变现净值及确认依据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以及前期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及时的情况;
(3)说明上期未能提供盘点日的存货明细及报表日至盘点日的存货进销存明细的原因,是否已充分设立存货进销存账簿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本期存货管理方式较上年是否有明显差异,是否向审计师提供相关存货明细信息并配合审计盘点工作,是否设立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4、关于应交税费
年报披露,你公司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为 1,747,136.42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9.71%。年审会计师表示通过核对纳税申报表未发现此金额的现时纳税义务,其亦无法实施其他恰当的审计程序来对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请你公司说明应交税费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及计算过程、期后实际缴税情况,与纳税申报表具体差异金额及形成差异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
(1)说明在本期同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的情况下,审计意见由无法表示意见变更为保留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此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持续重大且广泛;
(2)说明在本期同样无法核实相关往来及或有事项的真实准确性的情况下,审计意见由无法表示意见变更为保留意见的原因及合理性,此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持续重大且广泛;
(3)说明对存货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存货变现能力、收入实现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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