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72809 证券简称:福喜迎门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喜迎门”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
福 喜 迎 门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550,303.20 元 、 -
5,339,893.67元、-3,552,636.23元,持续亏损。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福喜迎门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福喜迎门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往来及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应收账款及附注六、4其他应收款所述,福喜迎门合计应收付江峰827,708.32元,但我们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知公司与付江峰借款纠纷案及许秀华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均已终审判决,但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我们也未取得上述两人的函证回函,无法核实上述往来的真实准确性;另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发现福喜迎门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福喜迎门财务报表附注八、2 或有事项是否充分披露。综上,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税费事项
公告编号:2023-008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1所述,福喜迎门2022年12月31 日的应缴税费余额为1,773,179.78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11.94%。我们通过核对纳税申报表未发现此金额的现时纳税义务,我们亦无法实施其他恰当的审计程序来对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福喜迎门2021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董事会经过必要的审议和核查程序后认为: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22年年报“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完整、准确、真实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二)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和问题,解决措施如下:
第一,公司将努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为了应对面临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风险,公司正在开源节流,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减少公司亏损。同时,积极寻求出路,拓宽业务渠道,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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