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30 18:10:02 股吧网页版
福喜迎门:关于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482 号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482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四川省福喜迎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喜迎
门”)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203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

福喜迎门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净利润分别为-1,550,303.20 元、
-5,339,893.67、-3,552,636.23 元,持续亏损。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福喜迎门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福喜迎门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往来及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应收账款及附注六、4 其他应收款所述,福喜迎门合计应收付江峰 827,708.32 元,但我们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知公司与付江峰借款纠纷案及许秀华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均已终审判决,但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我们也未取得上述两人的函证回函,无法核实上述往来的真实准确性;另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发现福喜迎门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福喜迎门财务报表附注八、2 或有事项是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482 号

充分披露。综上,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税费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1 所述,福喜迎门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应交税费余额
为 1,773,179.78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11.94%。我们通过核对纳税申报表未发现此金额的现时纳税义务,我们亦无法实施其他恰当的审计程序来对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喜迎门,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