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2810 证券简称:国拓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兖矿国拓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山东兖矿国拓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拓科技”或“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财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为工作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任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财务经营部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公司财务经营部为该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山能财司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公告编号:2024-034
并及时向工作小组反映情况,以便工作小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
第三条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工作小组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山能财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司财务经营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公司财务经营部应加强与山能财司沟通联系,督促山能财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山能财司经营情况,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公司财务经营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起草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对山能财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与山能财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
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六条 山能财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山能财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山能财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中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山能财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山能财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三)山能财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山能财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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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山能财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山能财司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山能财司的出资额,山能财司就上述情况已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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