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威海万方人才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威海万方人才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以发起方式由威海万方人才合作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758284190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威海万方人才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Weihai Vanfon Manpower Cooperatio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 16 号,邮政编码:264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当负担公司维权的全部成本。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为本、质量第一、客户至上。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薪酬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发起人姓名(名称)、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张起云 1,696,956 28.28%
2 张师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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