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0
关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玺新材”“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羽玺新材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莞证券为羽玺新材的辅导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韩琰、郭寒因工作安排调整退出,同时新增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袁炜。变更后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叶双红、袁炜、杨婉丁、刘会四名辅导人员组成,其中叶双红担任组长,叶双红、袁炜为保荐代表人,且具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项目的工作经验。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东莞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间,东
莞证券辅导人员对公司的账务处理、内部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持续监督和指导,对相关问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并通过现场和远程沟通、个别答疑、组织自学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于 2024 年 1 月届满,督促公司及时完成换届工作。
2、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发送给辅导对象,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使其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作为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3、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辅导对象 2023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经营状况及 2024 年公司的经营目标。
(四)接受辅导人员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需进一步完善。辅导机构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持续跟踪公司整改情况,并协助公司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优化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辅导人员对羽玺新材的经营业绩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持续关注,跟进其公司治理运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叶双红、袁炜、杨婉丁、刘会,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所述辅导方案的基础上,东莞证券辅导人员将重点实施以下辅导工作:
1、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持续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协助辅导对象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督
促公司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