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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3 15:32:20 股吧网页版
羽玺新材: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400 万元的价格向蒋含春、徐芳凡收购其持有的苏州璟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苏州璟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T4K4L9P)100%股权,其中蒋含春、徐芳凡分别持有苏州璟澜 53%、4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璟澜 100%的股权,苏州璟澜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
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CDAA2B0104”号《审计报告 》,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3,155.49 万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50,934.27 万元。截至 2024 年 07 月 31 日,
苏州璟澜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56.93 万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456.93 万元。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400 万元,苏州璟澜的资产总额为 456.93 万元,资产净额456.93 万元。经计算,苏州璟澜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净资产额比例均不足 1.00%,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08 月 0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尚需到当地市场监管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蒋含春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徐芬凡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苏州璟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泉西路南侧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苏州璟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批准,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 成 立 , 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0509MA1T4K4L9P;

法定代表人:蒋含春;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离型膜、塑胶制品、橡胶制品、橡塑复合产品、多功能复合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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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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