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3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促进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吸引和保留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增加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并使公司员工能够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法》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持股平台份额转让计划。
一、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本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 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
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和修订本计划,报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办法的相关事宜。
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对本计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二、受让对象的范围及确定标准
受让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其他骨干员工,受让对象必须为与羽玺新材或其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受让对象范围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确定。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成为本计划的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国股转系统、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依据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内部治理文件规定不得享受员工持股的其他情形。
三、 本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 本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份授予之日起至受让对象获授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后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二) 授予日
本计划的权益授予日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三) 授予方式
受让对象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在隆昌天玺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玺投资”或“持股平台”)出资份额,受让对象通过受让持股平台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受让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军签署《隆昌天玺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并与天玺投资原合伙人共同签署《隆昌天玺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登记成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
(四) 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分配情况
受让对象受让的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受让方个人职位、入职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受让对象及分配比例如下:
受让天玺投资出 占天玺投 对应羽玺新材股份 占羽玺新
序号 姓名 资份额 资出资份 数 材股份比
额的比例 例
1 孙洲 1,008,000.00 13.50% 210,000.00 0.26%
2 王宾 480,000.00 6.43% 100,000.00 0.12%
3 孙甲 480,000.00 6.43% 100,000.00 0.12%
4 孙茂亓 264,000.00 3.54% 55,000.00 0.07%
5 陈勇 240,000.00 3.22% 50,000.00 0.06%
6 孙正韬 240,000.00 3.22% 50,000.00 0.06%
7 周坤 240,000.00 3.22%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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