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关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二期)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玺新材”“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羽玺新材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莞证券为羽玺新材的辅导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东莞证券指派叶双红、袁炜、杨婉丁、刘会四名辅导人员组成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授权辅导工作小组代表东莞证券从事羽玺新材的辅导工作,由叶双红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东莞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其中叶双红、袁炜为保荐代表人,且具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项目的工作经验。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间,东
莞证券辅导人员对公司的账务处理、内部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持续监督和指导,对相关问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并通过现场和远程沟通、个别答疑、组织自学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辅导人员根据辅导计划和实际辅导进展情况,开
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对辅导对象的法律、业务及财务等各方面进行进一步梳理,并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募集资金计划等。
2、东莞证券辅导人员协助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督促辅导对象严格依照内控制度落实和执行。
3、东莞证券辅导人员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持续了解公司的业绩情况,
(四)接受辅导人员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辅导对象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需进一步完善。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已协助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持续跟踪公司执行情况,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7.99%,净利润同比增长 1,115.91%,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下半年经营业绩的波动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经营业绩波动情况
针对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度全年经营业绩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辅导对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确定,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辅导对象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目标,协助公司梳理企业发展战略,督促辅导对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确定及相关程序的办理。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叶双红、袁炜、杨婉丁、刘会,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所述辅导方案的基础上,东莞证券辅导人员将重点实施以下辅导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按照上市标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财务内控事项,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并协助公司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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