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三期)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玺新材”“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羽玺新材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东莞证券为羽玺新材的辅导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根据羽玺新材辅导情况,新增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伍磊。变更后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叶双红、袁炜、杨婉丁、刘会、伍磊五名辅导人员组成,叶双红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东莞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其中叶双红、袁炜为保荐代表人,且具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项目的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此期间,东莞
证券辅导人员对公司的账务处理、内部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持续监督和指导,对相关问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并通过现场和远程沟通、个别答疑、组织自学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辅导人员根据辅导计划和实际辅导进展情况,开
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对辅导对象的法律、业务及财务等各方面进行进一步梳理,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督促公司及时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报告审议等事项的三会决策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辅导对象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对募集资金投向提出建议,协助公司制定合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协助公司拟定 2025 年经营目标。
(四)接受辅导人员变动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辅导工作小组已协助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公司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跟踪公司执行情况,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初步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技术储备情况,与公司就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讨论,协助公司初步确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积极准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投向还在持续论证中,包括项目周期、实施地点、投资额度等,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通过与公司探讨、共同研究等方式,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叶双红、袁炜、杨婉丁、刘会、伍磊,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所述辅导方案的基础上,东莞证券辅导人员将重点实施以下辅导工作: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就前期已发现问题的相关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并予以核查。
2、持续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协助辅导对象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3、持续督促辅导对象按照上市标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财务内控事项,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