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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6:40:22 股吧网页版
羽玺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及其他相关媒体;

(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四)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重大投资、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 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四)企业文化建设;

(五)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二)召开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

(四)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

(五)实地考察和现场参观;

(六)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

(七)媒体采访和报道;

(八)邮寄资料;

(九)广告和其他宣传资料;

(十)走访投资者;

(十一)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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