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1 18:56:01 股吧网页版
羽玺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7,00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31,050,000.00 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的 15%(即不超过 4,050,0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仅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光学级离型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10,706.00 10,706.00

2 功能性胶带和光学级保护膜生产 7,147.00 7,147.00

线建设项目

3 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3,160.00 3,160.00

合计 21,013.00 21,013.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需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