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号
1 光学级离型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10,706.00 10,706.00
2 功能性胶带和光学级保护膜生 7,147.00 7,147.00
产线建设项目
3 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3,160.00 3,160.00
合计 21,013.00 21,013.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需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告编号:2025-053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合理,能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这些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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