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4
公告编号:2024-070
证券代码:872816 证券简称:毕托巴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7 月 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毕
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1027 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1014.18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75,832.00 元。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截至缴款截
止日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75,832.00 元,募集资金已划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出具《毕托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 202001 号),对公司该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资金的缴付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本次股票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2,575,832.00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海南毕托巴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新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告编号:2024-070
二、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海南毕托巴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安排如下:
募集资金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6,075,832.0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6,500,000.00
合计 12,575,832.00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在验资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总计6,500,000.00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00元进行置换,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贷款银行 借款/银行贷款 已用自筹资金 拟以募集资金
发生时间 偿还金额(元) 置 换金额(元
01 中国农业银行 2023年8月4日 6,500,000.00 6,5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铁岭新业支行
合计 - - 6,500,000.00 6,50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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