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72818 证券简称:恒泰新科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更正事项主要涉及2019、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
及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6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2021]230Z1659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系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所作的合理修订和调整,前述事宜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未进行追溯调整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披露是恒泰新科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恒泰新科实施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恒泰新科 2019 年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七、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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