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4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2822 证券简称:万路达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借款及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情况概述
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分别于:
(1)2022 年 3 月,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借款 5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红清
及其配偶彭文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3 年 3 月,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借款 500 万元,借款
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红清及其
配偶彭文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2022 年 6 月,公司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100 万元,借款
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红清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2022 年 6 月,公司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限:
2022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红清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 年 2 月,公司与信远租赁(浙江)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金额为 202.92 万元,融资期限 2023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红清提供担保。
上述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确认借款及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红清先生、赵明友先生、明
楚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2 人,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借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日常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常德市万路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