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公告编号:2025-116
证券代码:872824 证券简称:先歌国际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 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先歌国际 影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完整、准确、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数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
公告编号:2025-116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数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辉志、赵同华、郑训森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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