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07 16:46:30 股吧网页版
雄博精密: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7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72825 证券简称:雄博精密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上海雄博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青少年近视防控市场需求,尽快推出成套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系统,迅速占领市场。

公司拟与杭州清大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在温州眼谷成立合资公司,从事青少年近视防控智能自助筛查设备和眼科远程诊疗眼科智能检查器械研发、生产、销售。依充分发挥上海雄博在视光检查设备研发、生产的雄厚实力,以及清大视光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方面先进技术和近视防控领域的丰富经验。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上海雄博投资 700 万元,清大视光投资 300
万元,投资款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求逐步到位。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52,730,412.96 元,

公告编号:2019-018

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100,661,609.53 元。本次出资金额为 7,000,000 元,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杭州清大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成立合资公司需要经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清大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七格路 459 号 17 楼 1704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七格路 459 号 17 楼 17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昂

实际控制人:黄昂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生物技术(除药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非医疗性健康管理咨询(涉及行医许可证的除外);销售: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 11111

注册资本:1111111 元

公告编号:2019-018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以自有盈余资金对外投资,无需筹资。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省安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中国眼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眼科医疗器械及其零部件、光学仪器、仪器仪表、测量仪器;从事眼科医疗器械、光学仪器、仪器仪表、测量仪器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产品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