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 2021-010
证券代码:872830 证券简称:华宁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贵州华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
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贵州华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公司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558号)。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6.16应交税费”所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宁公司应交各类税金余额为8,181,089.15元,金额较大,
且部分税金已逾期,可能需要加罚滞纳金。目前华宁公司正与税局沟通延期缴纳
事宜,尚未有明确结果,如果一次性缴纳并加罚滞纳金,将会给华宁公司造成较
大资金压力。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
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无异议。(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
公告编号 2021-010
及全体股东利益。
贵州华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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