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72832 证券简称:万商云集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万商云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06 万股,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万商云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万商云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商云集(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存续期间,应当设置董事会。
第四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
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八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因董事会换届任期未满
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离职或免职的除外。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九条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提请股东大会补
选。
第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或者罢免。董事长为公
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批准公司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贷款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二条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规则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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