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2
广东群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群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群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东群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群旺科技”、“群旺科技”)、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主办券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的已用楷体加粗标明。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中文)、Times New Roman(西文)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1.关于营业收入。
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651.93万元、9,305.44万元、2,768.82万元,2022年有所下降;报告期各期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销售多为贸易商客户。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披露。
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各类主要产品单价、数量变化的具体情况,结合品牌定位、适用人群、产品款式、营销策略等进一步细化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收入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收入波动与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保持一致,如存在较大差异,说明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主要境外客户的名称、金额及占比、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成立及开始合作时间、市场地位及经营规模;(3)贸易摩擦和国际局势对公司业务及业绩的具体影响;(4)结合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进一步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核查,说明具体核查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以及核查结论,说明针对公司贸易商客户的终端销售情况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金额、比例、有效性及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恰当性及金额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六、经营成果分析”之“(二)
营业收入分析”之“2.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之“(2)按地区分类”补充披露以下内容中的楷体加粗部分:
1)境外销售业务的开展情况
①主要进口国和地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欧洲、美洲等区域,其占境外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90.00%,主要原因系:欧洲、美洲具有较高的老龄化程度和较高的消费水平,而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中老年且消费水平较高的人群,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较大,因此公司的境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洲。
A.境外客户按照销售区域划分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元
销售 2023年1-3月 2022年度 2021年度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欧洲 16,495,117.11 69.72% 57,464,539.46 66.99% 103,802,275.16 80.68%
美洲 4,900,922.57 20.71% 20,796,077.71 24.24% 17,916,438.19 13.93%
亚洲 716,426.55 3.03% 3,89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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