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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者“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原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等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11 号)要求,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国联民生收购民生证券后,将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确定为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后的业务开展主体。经前期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相关司局的充
分沟通与协商,2025 年 9 月 23 日民生证券将包括上市辅导项目
在内的投资银行客户和业务迁移并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详见《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及客户与业务迁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号)。

民生证券在贵局备案的在辅导项目康派斯 IPO 辅导项目迁移并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后,原康派斯与民生证券签署的辅导协议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继续履行,原协议中民生证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承继,并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按照原协议约定继续为客户提供服务。

原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蒋红亚、熊岳广、朱先军、姚广东、刘俊良、潘昕卉、喻修平、李洋、王官华、熊劲风、梁安定、程垒和陈文成均已迁移至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继续履行康派斯 IPO 项目的后续辅导工作职责。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继续开展康派斯的辅导工作,持续跟进康派斯的规范运作、经营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确保辅导工作的平稳过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5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主要以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专题研讨、实务操作指导等各种方式,对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3、辅导小组通过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规范运作、业务发展目标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进行系统分析核查,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4、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例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建立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并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规范。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辅导期末,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在各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公司已经建立起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与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范程度仍有提升空间,后续辅导小组将参照最新监管规定持续对辅导对象进行有序、深入的辅导,并将继续督促辅导对象聚焦重点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工作、健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机构将按照既定的辅导计划和方案,持续履行辅导义务,在下一辅导期内将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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