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100
证券代码:872836 证券简称:康派斯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签署合同属于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合同条款包括标的、权利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要件的规定。本合同金额达到披露标准,且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豁免情形议案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交易所规则要求,后续需按规定披露进展公告
合同履行有利于拓展市场份额、提升产能,且公司具备履约能力。我们认为,本次重大合同签署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审议实际控制人与部分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补充协议系因原回购条款触发条件达成,实际控制人与股东协商豁免相关义务。该事项属于股东间协议调整,不涉及公司资产或负债变动。
合同条款未导致公司承担额外责任,且有利于维护股东关系稳定性;补充协议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实际控制人未通过豁免条款获取不当利益。
我们认为,本次补充协议签署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议案提
公告编号:2025-100
交董事会审议。
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大虎、赵立军、王静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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