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01 17:19:42 股吧网页版
百强股份: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01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72841 证券简称:百强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西百强水牛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曾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2 月 2 日、2019 年 2 月 3 日向
股东吴守造先生借款人民币 100 万元、人民币 40 万元、人民币 40 万元,公司已
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2019 年 3 月 12 日向吴守造还款人民币 50 万元、人
民币 130 万元;即,公司已还清上述借款。

2、公司曾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签订了《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其中约定:公司向中国银行借款人民币 500 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限 1 个月。同日,吴守允、吴守造、肖丽姿、章华蕉共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中约定:前述保证人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
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还清该笔借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守允、吴联侨、吴珊珊回避表决,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进行投票表决通过,表决情况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0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吴守允

住所:广西灵山县十里工业园

2. 自然人

姓名:吴守造

住所:广西灵山县十里工业园

3. 自然人

姓名:肖华姿

住所:广西灵山县十里工业园

4. 自然人

姓名:章华蕉

住所:广西灵山县十里工业园
(二)关联关系

吴守允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守造先生是公司的股东。肖华姿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吴守允先生配偶。章华蕉女士系公司股东吴守造先生配偶。因此,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守允先生及配偶肖华姿女士与公司股东吴守造先生及配偶章华蕉女士均以个人名义为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股东吴

公告编号:2019-030

守造先生以自有财产向公司提供借款,未向公司收取任何利息,且公司无需向吴守造先生提供任何担保;以上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吴守造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吴守造向公
司提供 100 万元借款,作为生产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为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止,无需支付借款利息。

2、2019 年 2 月 2 日,公司与吴守造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吴守造向公
司提供 40 万元借款,作为生产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为自 2019 年 2 月 2 日起
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止,无需支付借款利息。

3、2019 年 2 月 3 日,公司与吴守造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吴守造向公
司提供 40 万元借款,作为生产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为自 2019 年 2 月 3 日起
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止,无需支付借款利息。

4、2019 年 3 月 27 日,吴守允、吴守造、肖丽姿、章华蕉共同作为保证人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中约定:前述保证人为公司人民币 5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五、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