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证券代码:872844 证券简称:金岩高新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高服务的相关原则,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
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方,关联董事焦道杰、杨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 276 号淮北矿业办公中心东座 12 层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 276 号淮北矿业办公中心东座 12
层
注册资本:1633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殷召峰
控股股东: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鉴于:
乙方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包括安徽金
议,共同遵守:
1.合作原则
1.1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1.2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2.乙方对甲方的服务类型及收费标准
2.1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参照同行业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2.2 办理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 3 亿元;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参照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期同类同档存款利率,并保持全部成员单位执行统一的存款利率。
2.3 办理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服务收费参照同行业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2.4 办理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 3 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付利息)不超过 3 亿元。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参照在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同档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2.5 其他金融服务。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乙方保证
3.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为已依法获得批准,并严格遵守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3.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