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2844 证券简称:金岩高新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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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
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效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实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19 号)和《安徽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皖国资分配〔2019〕49 号)及国家、省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科(区)、
厂(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企业建
立劳动关系全部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 各单位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围绕企业发展战略,根据国
家、省收入分配宏观政策以及有关政策要求,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状况、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情况,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工程进度、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等情况,在合理预测、科学决策基础上,依法依规编制本单位工资总额年度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和有效控制。
第五条 工资总额管理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与市场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市场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工资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工资分配的市场化对标机制,优化人工成本调控管理体系。
(二)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效率调节的要求,建立健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同向联动机制,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充分调动职工创效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三)坚持维护分配公平。健全完善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切实做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合理调节不同板块间、单位内部不同岗位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完善规则统一、程序规范、分配公正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公司依法依规调控与各单位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工资总额分级管理体制,公司管控工资总额、分配结构和收入水平,各单位依法依规行使内部薪酬分配权。根据单位功能定位、岗位特点不同,对其工资总额
联动指标实行分类管理。
(五)坚持促进改革发展。积极探索工资总额管理新机制,发挥工资分配对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变革发展动能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单位提升经济效益,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六)坚持规范分配秩序。落实各单位内部分配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推动构建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内部市场化管理机制。加强收入分配监督检查,强化事前引导、过程监控和事后监督,确保实现权责对等,监管到位。
第二章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第六条 工资总额实行年初预算、年终清算管理。各单位按年度上报工资总
额预算,公司按年度执行清算。
第七条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标由经济效益预算指标和工资总额预算指标构
成。
经济效益预算指标主要包括利润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指标,依据同行业横向对标、单位近三年平均指标、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等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指标由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和预算增减两部分构成;预算增减包括因效益变动、规模性增减人员、重大政策性调整等增减工资总额。
第三章 工资总额分级管理
第八条 公司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各单位实行工资总
额预算核准制管理,调控各单位工资总额、分配结构及收入分配水平。
第九条 各单位应履行工资总额管理主体责任,依据本办法要求组织制定本
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完善所属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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