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1
公告编号: 2018-019
证券代码: 872846 证券简称: 美霖装饰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
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续贷及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
GDK476100120170217), 借款金额 5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1 年,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还清此笔借款 500 万元。为
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续贷, 并拟签订贷款金额为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为 1 年; 由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梁炳华、邱镇廷、罗文、
李广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GBZ476100120170109 号),保证期间为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炳华、李广翔、邱镇廷、罗文为公司借款担保,公
司该笔借款仍由上述担保合同担保。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第五项“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未
提供反担保的可以免予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条 第十六小项“本章程第三十
九条关于免于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亦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
(三)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 2018-019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梁炳华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 329 号
2. 自然人
姓名: 李广翔
住所: 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文仓路 18 号
3. 自然人
姓名: 邱镇廷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水楼巷 10 号
4. 自然人
姓名: 罗文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81 号
(二) 关联关系
梁炳华系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 22.03%股份; 李广翔系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 14.69%股份; 邱镇廷系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22.03%股份; 罗文系公司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14.69%股份。 根据《 公司章程》 第三十九
条 第五项“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 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以免予股东大会
审议”; 第一百条 第十六小项“本章程第三十九条关于免于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联交易、 亦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 2017年 11月 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的《流
公告编号: 2018-019
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 GDK476100120170217), 借款期限为 1 年, 已到期,
并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还清此笔借款;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
公司 2018 年 12 月 19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续贷,并拟
签订贷款金额为 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为 1 年; 由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梁炳华、邱镇廷、罗文、李广翔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
云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 GBZ476100120170109 号),保证期间
为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炳华、
李广翔、邱镇廷、罗文为公司借款担保,公司该笔借款仍由上述担保合同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之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且本次关联交易是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
营和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公司章程》
(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 GDK476100120170217)
( 三)《 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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