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2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72848 证券简称:索智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索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承接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索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可能存在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统称“回购方”)进行
公告编号:2021-020
回购,方案如下:
(一)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议的每股净资产价值为准计算。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二)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终止挂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因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7)自股东知悉拟终止挂牌及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宜暂停转让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公司终止挂牌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中登记的股票数量为准。
(三)回购有限期限
公告编号:2021-020
自公司召开终止挂牌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的十个转让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限期限。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限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限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票的义务。
(四)回购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 个月内,为回购承诺履行期限。
(五)回购请求方式
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期限内将以下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快递送达(以发出时间为准)等方式交付至公司;
(1)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原件;
(2)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异议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股东有效联系方式;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等必要信息。
三、特别提示
(一)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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