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3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72853 证券简称:蒙达钛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蒙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张远良质押13,340,01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3,340,01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张顺成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666,66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333,33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用于购买钛矿,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公司已于2019年6月13日与贷款银行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笔贷款资金已于2019年6月21日到位。
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股东张顺成、张远良为本
公告编号:2019-028
次贷款向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双方已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19年6月14日通过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次股东股权质押是因公司贷款业务而发生,是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公司将会按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张远良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兼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3,340,010、33.35%
股份限售情况:13,340,010、33.35%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3,340,010、33.35%
股东姓名(名称):张顺成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7,000,000、17.50%
股份限售情况:4,666,667、11.67%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000,000、17.50%
三、备查文件目录
《股权质押合同》。
公告编号:2019-028
内蒙古蒙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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