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72853 证券简称:蒙达钛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蒙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2019 年公司与张顺成等 6 位关联方签订借款协
议,以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按照协议约定,张顺成向公司提供借款5,615,388.50 元,2019 年公司应向张顺成支付借款利息 667,567.17 元,本息合
计 6,282,955.67 元;郝爱枝向公司提供借款 5,100,000.00 元,2019 年公司应
向郝爱枝支付借款利息 612,000.00 元,本息合计 5,712,000.00 元;张顺飞向公司提供借款 2,000,000.00 元,2019 年公司应向张顺飞支付借款利息 37,479.45元,本息合计 2,037,479.45 元;陈莹莹向公司提供借款 1,000,000.00 元,2019年公司应向陈莹莹支付借款利息 119,835.61 元,本息合计 1,119,835.61 元;张远良向公司提供借款 700,000.00 元,2019 年公司应向张远良支付借款利息64,438.36 元,本息合计 764,438.36 元;王建平向公司提供借款 1,500,000.00元,2019年公司应向王建平支付借款利息172,109.59元,本息合计1,672,109.59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 2019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远良、郝爱枝和张顺飞回避表决,董事会中拥
公告编号:2020-026
有审议并对议案进行表决的董事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三人,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顺成
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黑沙土镇朝阳河村
关联关系:张顺成为公司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张远良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系父子关系,张顺成与董事郝爱枝系夫妻关系,与董事张顺飞系兄弟关系。
2. 自然人
姓名:郝爱枝
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黑沙土镇朝阳河村
关联关系:郝爱枝担任公司董事一职,与公司股东张顺成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张远良系母子关系。
3. 自然人
姓名:张顺飞
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黑沙土镇朝阳河村
关联关系:张顺飞为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董事一职,与公司股东张顺成系兄弟关系。
4. 自然人
姓名:陈莹莹
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黑沙土镇朝阳河村
关联关系:陈莹莹系股东张远良之妻,张顺成之儿媳,董事郝爱枝之儿媳,股东张顺飞之侄媳。
5. 自然人
姓名:张远良
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黑沙土镇朝阳河村
公告编号:2020-026
关联关系:张远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担任董事长一职,与股东张顺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郝爱枝系母子关系,与股东张顺飞系叔侄关系。
6. 自然人
姓名:王建平
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库伦乡北海子村
关联关系:王建平担任公司监事一职。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通过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难以满足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资金需求,除可以利用的银行贷款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是公司主要的融资途径,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过程中向关联方借款具有必要性,在公司内部盈利能力和外部通过银行获取贷款能力没有大幅提高的情况下,通过关联方借款,缓解了公司资金需求压力,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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