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5
内蒙古蒙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 份 ......2
第一节股发行 ......2
第二节股份增持和回购 ......3
第三节股份转让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一节股 东 ......4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董事会 ......19
第一节董 事 ......19
第二节董事会 ......21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监事会 ......27
第一节监 事 ......27
第二节监事会 ......28
第八章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30
第一节信息披露 ......30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 ......31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审计 ......3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内部审计 ......34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34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38
第十三章附 则 ......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蒙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 《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化德县蒙达钛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蒙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化德县工业园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4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治理规则》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宗旨:客户至上、技术争先、团结协作、求真务实。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高钛渣、酸溶渣、钛矿、四氯化钛、海绵钛、钛铁、钛白粉、钛黄粉、铁合金、铁矿球团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壹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的持股情况: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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