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17:33:43 股吧网页版
南通华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11

证券代码:872854 证券简称:南通华新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1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2025度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因与该议案相关回避发表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1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该议案,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