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2854 证券简称:南通华新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包宏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有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1.议案内容:
公司已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南通市通州区佰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
公告编号:2025-027
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上述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现拟由公司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南通市通州区佰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对原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滨、杨继永和姜新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与发行对象南通市通州区佰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签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现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宏明、瞿菊、包卫彬与发行对象签署《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三)》,对原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包宏明、包卫彬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滨、杨继永和姜新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7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公司拟修订2025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5月26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5-030号公告《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滨、杨继永和姜新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备查文件
1.《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