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2854 证券简称:南通华新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8
三、《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编制的《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
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滨、杨继永、姜新华
2025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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