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9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72862 证券简称:ST 牧标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自身
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梁冠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郭晓东 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董事
案件一
执行法院: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晋 0106 民初 19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7 月 6 日
案号:(2022)晋 0106 执恢 40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6 日
公告编号:2023-003
案件二
执行法院:文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晋 1121 民初 1396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11 月 7 日
案号:(2022)晋 1121 执 95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文水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6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本金 19000000 元,支付利息 486469.18、截止
2020 年 11 月 27 日的罚息 33427.33 元,本息共计 19519896.51 元,并支付从 2020
年 11 月 28 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本金 19000000 元按照年利率 7.917%计算的罚
息。案件受理费 69460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74460 元,由被告山西牧标牛
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2.被告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农业发
展银行文水县支行借款本金 9800000 元,及截止到 2022 年 6 月 15 日的利息
199729.44、复息 2339.91 元,合计 10002069.35 元,并偿还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
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案件受理费 40906 元,由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梁冠英、郭晓东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协调处理
公告编号:2023-003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梁冠英、郭晓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解决进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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