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2862 证券简称:ST 牧标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1 号)、《关于对梁冠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5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梁冠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
责人
公告编号:2023-019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2、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梁冠英,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12 号 )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梁冠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9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1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 号
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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