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2863 证券简称:古运河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江南古运河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江南古运河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立场,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2025年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2732 号)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含信息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给与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6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拟定在 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江南古运河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娟梅、廉洁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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