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2868 证券简称:四零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水四零七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水四零七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天水四 0 七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205004384111709。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水四零七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环城西路 1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8.0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4 月 7 日至 2035 年 4 月 6 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患者至上,诚信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不
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以铸就温馨、和谐的知名品牌医院为愿景,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为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第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企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托育服务;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8.05
万元人民币,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共 3,0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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