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2
证券代码:872870 证券简称:卡乐福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70 卡乐福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候坤、袁媛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形成《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形成《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1 年经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 2021 年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的财
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2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2021-012)
(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2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卡乐福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所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
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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