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9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72871 证券简称:格特隆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格特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一)停牌事项类别
申请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未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步披露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
(2020)粤 03 破申 637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深圳市联合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格特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情况及规则依据
公告编号:2021-001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2020)粤 03 破申
637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深圳市联合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格特隆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出具(2020)粤 03 破 739 号之一《通知书》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格特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二、停牌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停牌。
三、后续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取得重大进展或者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披露停牌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0)粤 03 破申 637 号《民事裁定书》
深圳市格特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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