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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22 16:29:21 股吧网页版
恒丰能环: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2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72876 证券简称:恒丰能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恒丰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83816742C

承诺主体名称 实际控制人王树卿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申请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承诺有效期 两个月

承诺履行期限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届满之日止或异议股东以法律有效方式确认放
承诺结束日期

弃回购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王树卿

公告编号:2021-005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但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已参加该次股东 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回购承诺期限: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
(三)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自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2 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已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 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树卿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联系人:王树卿,联系电话 025-58801966。(四)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上限:回购价格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进行回购。回购数量上限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因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树卿做出上述承诺。
四、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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