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2878 证券简称:汇佳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
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
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权的职权范围内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具体权限和决策程序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下,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数依据;
(二) 单项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0%以下;
(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
交易,且成交金额未达到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且成交金额未达到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
(四)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可建立对董事长的授权制度。即在董事会
闭会期间,董事长对本条第(二)项中涉及的决策事项、对本条第(三)项中涉及的决策事项享有决定权(董事长需要回避的情形除外)。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低于本条第(三)款项规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董事会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
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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