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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17:42:41 股吧网页版
汇佳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2878 证券简称:汇佳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汇佳软件实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监事比例
不低于 1/3。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监事会的人员组成应当保证监事
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背景,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答监事会关注的问题;

(十)负责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公司建立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对报送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

(三)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作报告;

(四) 签署监事会重要文件;

(五) 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
上监事通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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