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30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72879 证券简称:紫照股份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安徽紫照建筑节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安徽紫照建筑节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告编号:2023-003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份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7、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接受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结束后起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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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1)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2)经异议股东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票的交易流水单(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
4. 若 异 议 股 东 未 在 接 受 股 票 回 购 的 有 效 期 限 内 按 指 定 方 式 提 出 回 购 申 请 ,则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履行回购承诺。(七)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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