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易具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意见 ...... 2
(一)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 ...... 2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 2
(三)回购方式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 4
(四)关于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的说明 ...... 4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 6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 6
(二)股价情况与公司价值分析 ...... 7
三、关于回购价格合理性、是否损坏挂牌公司利益的意见 ...... 7
(一)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 7
(二)公司每股净资产 ...... 8
(三)同行业数据 ...... 8
四、不存在通过“低价”回购排除相关股东参与回购机会的情形 ...... 9
(一)公司股东情况 ...... 9
(二)回购方式为要约回购 ...... 9五、不存在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安排相关投资者约定成交,人为制造收
盘价的情形 ...... 9
六、关于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 10七、本次回购完成后是否可能触发降层情形及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合理性 ... 11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11
上海易具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具精工”、“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72881,证券简称:易具精工。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主办券商”)系易具精工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负责对易具精工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东莞证券对易具精工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本次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本合法合规性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1、资产状况
根据易具精工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2,609,244.57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 14,518,395.28 元,流动资产为 19,645,205.93 元,资产负债率为 35.79%。
其中公司货币资金为 8,455,525.73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3,000,000 元,现金储备较为充足,本次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 15.48%,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债务履行能力
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2022 年 6 月 30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指标 日(模拟后) 日(未经审 31 日 31 日
计)
资产总额(元) 19,109,244.57 22,609,244.57 19,437,531.87 23,693,512.71
负债总额(元) 8,090,849.29 8,090,849.29 3,981,916.63 3,786,351.03
资产负债率 42.34% 35.79% 20.49% 15.98%
流动资产(元) 16,145,205.93 19,645,205.93 15,796,492.30 19,198,939.87
流动负债(元) 7,010,849.29 7,010,849.29 2,901,916.63 2,706,351.03
流动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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