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试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以下简称 ESG)管理,确保公司 ESG 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 ESG 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准则、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需要,积极落实公
司“诚信、利他、专业、创新”的企业精神,有助于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增进利益相关方互信和沟通,及时识别把握风险和机遇,提升公司综合价值和企业形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最高决策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确定公司 ESG 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
(二)审议、批准公司 ESG 管理制度;
(三)审议、批准公司 ESG 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其他与公司 ESG 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 ESG 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推动及落实部门,履行以下
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 ESG 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拟定公司 ESG 管理制度;
(三)组织、推进 ESG 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实现;
(四)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ESG 管理中涉及的重要事项;
(五)负责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推进 ESG 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六)其他 ESG 相关事宜。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配合公司 ESG 计划推进实施;
(二)负责具体落实 ESG 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三)负责所属主体 ESG 信息收集、整理、指标统计及信息维护、报送等工作。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 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对公司履行 ESG 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
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三章 ESG 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所规定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披露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做好股东权益保护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十三条 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平等雇佣,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人才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体系,不断健全员工培训体系,提供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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