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股东...... 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董事会...... 21
第一节董事...... 21
第二节董事长...... 24
第三节董事会...... 25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30
第六章监事会...... 31
第一节监事...... 31
第二节监事会主席...... 33
第三节监事会...... 33
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外部审计...... 37
第九章劳动人事...... 37
第十章通知...... 38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三章章程修改...... 42
第十四章附则......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经山东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
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金沙江路 29 号
宏源商务大厦 7 楼。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68.9555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
市场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践行绿水青山国策,‘蓝博士’缔造环保管家一站式专家服务领导品牌”为愿景,以“为蓝天、碧水、净土的生态和谐奋斗终生”为使命,秉持“诚信、利他、专业、创新”的理念,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海洋环境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
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
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
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水资源管理;工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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