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01
关于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二年六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已收悉。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天”、“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中信证券”)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贵公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之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就反馈意见述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录
1.关于公司收入季节性特点 ...... 4
2.关于其他业务收入 ...... 35
3.关于票据找零 ...... 44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及其他申报文件的修改
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1.关于公司收入季节性特点
根据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2020 年、2021 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 33.72%、
80.19%
请公司:(1)以列表形式分别补充披露 2020 年前十大项目、2021 年前十大
项目以及 2021 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施工时间、申请验收时间、验收时间、收入及占比、具体收入确认相关依据及凭证情况、函证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
款情况等;(2)补充披露公司 2021 年 12 月份收入金额及占比,将公司于 12 月
份集中确认收入作重大风险事项提示;(3)结合上述情况,重点分析 2021 年第四季度尤其是 12 月份确认收入的相关项目,集中于 12 月份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达验收标准情况下与客户沟通提前验收确认收入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并对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对于报告期内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开展的具体核查程序、范围(比例)及核查结论。
【公司回复】
一、以列表形式分别补充披露 2020 年前十大项目、2021 年前十大项目以及
2021 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施工时间、申请验收时间、验收时间、收入及占比、具体收入确认相关依据及凭证情况、函证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
【回复内容】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之“(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之“3、其他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3)公司 2020 年前十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申请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 收入 占当年收入
(含税) (交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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