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2890 证券简称:悠车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武汉悠车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
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名赞成,0 名反对,0 名弃权。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悠车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武汉悠车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和监事。
第二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 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第三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五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九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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